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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萊塢攝影大師戈登·威利斯(Gordon Willis)于近日辭世,享年82歲。戈登曾經(jīng)被譽為“陰影中的大師”,代表作包括《教父》三部曲(Godfather Trilogy)、《曼哈頓》(Manhattan)、《安妮-霍爾》(Annie Hall)、《驚天大陰謀》(All the President’s Men)等。
1.保持平實
戈登曾說:“我們的工作并不是重塑現(xiàn)實,而是呈現(xiàn)現(xiàn)實?!?br>
攝影始終是一門藝術,因此不存在紀實性的程度之分。真正的問題在于如何運用你的攝影工具來敘事。雖然聽起來順理成章,但實際上戈登從來沒用過“自然主義”這種字眼,一次也沒有。他后來說:“我只是去考慮,我要呈現(xiàn)出來的視覺效果?!?br>
他還會用好和壞來描述事物;他不說空話,他給出的建議樸實而有用。應該說,這也是他的工作方式。
首要建議,就是保持作品的平實,開門見山地表現(xiàn)你的想法,不要有過多花哨的東西。這建議聽起來簡單,但其實不然。
2.帶著剪輯思維來拍攝
戈登第二個重要的工作理念是:攝影與剪輯有著異常重要的聯(lián)系。從這個理念出發(fā),戈登認為剪輯才是重中之重。在他看來,攝影不是為了拍出讓人嘖嘖稱奇的近景、遠景鏡頭,而是單純的為了敘事服務。這就意味著創(chuàng)作者需要考慮兩方面的內容,一是單個場景的構思,二是場景轉換的設計。
戈登表示這個理念源自三、四十年代的黑白電影。兩個人物在雙人鏡頭中聊天或是打斗,動作十分連貫,這樣的鏡頭有動刀的理由嗎?在戈登的作品里,光效固然精美絕倫,但在他看來,最重要的是通過一個個鏡頭交代信息,從而一步步完成故事的敘述;鏡頭的美感排在其次。如果你認為戈登只是一味追求炫酷的視覺效果,那就等著被狠狠打臉吧。即使戈登真的拍出了非常炫酷的鏡頭,那一定基于剪輯思維的考量。
在戈登的腦袋里,真的存在電影的整體影像風格嗎?當然。不過更重要的是前后鏡頭的連接,也就是帶著剪輯思維來拍攝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條小建議不是在說,導演或者攝影師帶著剪輯思維來拍攝就等于搶了剪輯師的飯碗——畢竟很少人能有戈登般的藝術直覺。但這也不意味著戈登的建議就毫無可取之處:當攝影師明確的知道一個鏡頭在最終成片里的意義時,完成這個鏡頭就會容易的多。
3.場景調度也是一種剪輯
在戲劇舞臺上,場景調度是演員之間相對位置和移動方式的控制。如果是電影的話,還得算上攝像機鏡頭和角度的選用。因此電影中的場景調度要復雜得多。
對于戈登來說,調度是最重要的造型手段,甚至比光線還重要——實際上很多時候正是合理的場景調度調動起了光效的氣氛。如果導演和攝影師能夠有意識的尋求最合適的敘事手段,那的確可以先進行拍攝再考慮剪輯。說來人人都懂,但在實際操作中人們常常將場景調度棄之不顧,而去直接拍攝特寫、長鏡頭等諸如此類。
伍迪-艾倫的許多經(jīng)典場景不僅得力于精彩的劇本和到位的演出,還得力于攝影機的絕妙調度。場景調度涉及到敘事的節(jié)奏以及敘事手法的效用和直白程度。在《安妮-霍爾》、《曼哈頓》、《星塵往事》(Stardust Memories)等一系列電影中,戈登已經(jīng)證明了自己在場景調度中的大師級水準。
通過對演員出入鏡的設計和攝影機對演員的追蹤,電影創(chuàng)作者們更容易發(fā)掘合適的表現(xiàn)效果,也更容易找到場景之間的連接點。
4.不可過分打光
我用了“不可”二字,因為90%的情況下,攝影師會為了讓觀眾眼前一亮而濫用光線。他們忽略了最基本的造型手段,比如場景調度以及合理利用攝影機、空間和演員,這些手段往往比光線更為重要。打光從不簡單。如果為了修飾場景而進行打光,那光效可以很樸實,但大多數(shù)人總是過分打光。過分打光在本質上和過分復雜化故事情節(jié)一樣,都是無用功。
《教父》開場的室內打光堪稱影史經(jīng)典。創(chuàng)作動機一部分是緣于馬龍-白蘭度(Marlon Brando)的妝容,另一部分是由于戈登想讓電影的開場畫面呈現(xiàn)出一種洞穴感,以此與室外的婚禮形成對比。
再回想《曼哈頓》中的天文館場景,還有《星塵往事》中聊天、走路的場景,都幾乎沒有打光的痕跡。
戈登也不喜歡拍攝白天的外景。他的畫面之所以好看,是因為光效氣氛造型等等符合故事發(fā)展的要求。
戈登的確很在乎畫面效果,但那是建立在保持風格一致性的基礎上的,也就是一種對電影整體性的考慮。威利斯的創(chuàng)作理念很保險;他對質樸的視覺效果的探索從未停止。
5.決策要有充分依據(jù)
創(chuàng)作中最重要的一點是決策一定要有充分的依據(jù)。
戈登-威利斯最愛用40毫米的鏡頭,因為對他來說,40毫米鏡頭拍出的畫面是最符合常理的,他覺得十分合適。他還喜歡把機位架得與自己視線持平。當然他也會用到其他的角度或者鏡頭,不過那都是出于場景、調度、剪輯的需要。戈登習慣于選用順手的機器,因為這會讓自己的創(chuàng)作簡單一點。
在創(chuàng)作中,戈登的每個高機位、低機位、全景、長焦的選擇都有充分的依據(jù)。通常情況下,戈登的決策首先是出于影像風格的需要,然后再選用最樸實的思路完成拍攝。所以其實拍得花哨拍得酷炫都沒問題,只要有足夠的理由支撐就好。
在拍攝《驚天大陰謀》那個國會圖書館俯視鏡頭的時候,戈登的第一想法就是:“怎樣才能在干草堆中凸顯一根細針呢?”于是他讓攝影機垂直向上拉升拍攝,這個鏡頭效果很棒。但如果不是出于實實在在的需求,這么做反而會弄巧成拙。如果在創(chuàng)作時有充分的依據(jù),作品的效果就會更好。東拉西湊一些所謂風格化的技巧永遠是電影創(chuàng)作中的下下策。
來源:Cinephilia迷影
作者:Jeff
編譯:龍貓公子
校對:彭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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